以下是引用大胡子的小狗在2007-5-28 14:31:32的发言: 顺带说一句,如果管理员想利用引起争端的方式来吸引别人的眼球,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可取。我只是一个路人,看见你家房柱生了白蚁,好生提醒提醒,说完就走,至于听不听信不信,我可不管。 首先:这个'讨'的争端我们管理员,不知从何生起,更不用说利用这个来吸引眼球. 二:星星是我朋友,只要他提出kais10的帖子不适合放了,我可以立即屏蔽,当然不是不尊重普通会员的权益,kais10的语言确实有不实和尖刻之处, 但是尖刻程度没有达到删除他的帖子的程度.何况当事人没有提出来. 三:你的提醒我们会紧记,也希望你能够多提意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