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我们学校刚期末考试,七年级(初一)语文试卷的第一道题是“根据拼音写汉字”,材料是著名哲学家、作家周国平《人的高贵在于灵魂》中的一段话:“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有一句名言:‘人是一支有思想的芦苇。’他的意思是说,人的生命像芦苇一样脆弱,宇宙间任何东西都能致人于死地,可是,即使如此,人依然比宇宙间任何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人有一颗能思想的灵魂。”考了“脆”“致”“魂”三个字。 “脆”和“魂”没有任何问题。“致人于死地”本来就是作者写了错别字,没想到命题人竟拿它来考我们的学生。想必命题人也认为作者写的是对的,而正确的“置人于死地”反倒是错别字了。
《现代汉语词典》“致”条:招致,引起;以致。例:致病、致残、致死。“置”条:搁,放。例:置之度外,置若罔闻、置身事外。
置人于死地,意思是把别人放在死亡的境地,即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古语中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说法。致人死亡,意思是导致他人死亡。“致”意思是导致某种结果的意思,其后通常是主谓结构或动宾结构。如“致多人患病”“致失去民心”等。“致人于死地”逐字解释,就是导致别人在死亡的境地,真是不知所云。
迷信名家而不假思考的教师如何能培养出具有自主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学生呢?也许这话说得有点大了。
但我并非庸人自扰,不信你“百度一下”,“致人于死地”出现得还挺多,有网络小说,也有权威报刊。它还是很有市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