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水利厅印发通知
公布2023年度市县综合考核水利指标
计分结果
庐山市
获评县(市、区)第一等次
设区市第一等次:第一名(九江市)、第二名(上饶市、吉安市)、第三名(赣州市、南昌市、抚州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宜春市。
其他设区市为第二等次。
县(市、区)第一等次:宜黄县、永修县、修水县、武宁县、赣县区、吉安县、彭泽县、安福县、遂川县、章贡区、湖口县、广信区、南康区、婺源县、德安县、南昌县、大余县、濂溪区、广丰区、鄱阳县、都昌县、宁都县、高安市、永丰县、共青城市、湘东区、南城县、黎川县、庐山市、上高县、玉山县、定南县、龙南市、会昌县、寻乌县、安义县、新干县、于都县、余干县、瑞昌市、青山湖区、万安县、南丰县、靖安县、青原区、广昌县、石城县、樟树市、永新县、分宜县、乐安县、东乡区、泰和县、上犹县、上栗县、德兴市、兴国县、浮梁县、安远县、吉水县、铜鼓县、资溪县、崇义县、进贤县、弋阳县、全南县、万年县。
其他县(市、区)为第二等次。
来源:中国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