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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庐山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第五批不文明行为抄告单,涉及8家单位、8名工作人员。对此,市创建办要求被抄告的单位对不文明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在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以“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序号 | 不文明行为人 | 所在单位 | 不文明行为 类别 | 1 | 查某清 | 庐山市人民政府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2 | 郭某南 | 庐山市财政局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3 | 陈某玲 | 庐山市社会保险医疗所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4 | 林某峰 | 庐山市南康堤河道堤防管理站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5 | 周某华 | 庐山市人民医院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6 | 易某玮 | 庐山市中医院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7 | 朱某林 | 庐山市白鹿中心小学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8 | 邹某金 | 庐山秀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 |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抄告,已成为我市一项常态化工作。接下来,我市将重点在文明交通、市容管理、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领域开展针对不文明行为的查处、曝光和抄告,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为庐山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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