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据九江市残联、九江市卫健委有关精神,经市残联、市卫健委共同商议,自2023年9月1日起,在庐山市人民医院增设智力精神残疾鉴定。为了更好地优化残疾人证办理“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现就有关事项现通告如下:
一、办证地点。残疾人证办理各项服务事项(含新办、变更、迁移、注销、到期换证、破损换新)设在庐山市人民医院残疾人证办理综合窗口(地址:庐山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西侧住院服务中心)。
二、提交资料。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有病历的请携带相关病历,便于评定医生快速作出鉴定。17岁以下和精神智力残疾申请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庐山市户籍外的申请人还需提交由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办理流程:庐山市残疾人证办理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相关医院鉴定将表格交回办证窗口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未成年人不公示)发证(邮寄或办证窗口自取)。
医院鉴定:1.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庐山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五官科。2.肢体残疾:庐山市人民医院住院部八楼外二科。3.智力、精神残疾:依据14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鉴定设在庐山市人民医院康复楼二楼体检科(或住院大楼九楼神经内科),也可根据残疾人意愿自主预约到九江第五人民医院鉴定;3-14周岁由办证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预约,转介到九江妇幼保健院西院(八里湖院区)儿童心理行为科。预约电话2666187,2666134。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赣服通”APP“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扶残助残一事件”入口提出申请,申请合格后会将约定的鉴定时间和所需鉴定材料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到相应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其它程序与线下办理相同。
四、免费服务。残疾人证件邮寄费用和首次办理残疾人证所需的鉴定费由残联支付。
未尽事项请咨询庐山市残疾人证办理综合窗口电话2666187,庐山市残联电话266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