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尚庐山(原星子网)

查看: 2216|回复: 12
收起左侧

莫让“渔网”触碰“法网”!

    [复制链接]

1824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星币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2531
发表于 2023-7-25 10: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为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庐山市公安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加强日常巡查,全面落实禁渔措施,依法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


近日

森林分局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有效维护了鄱阳湖区治安秩序稳定

5月中旬,森林分局接群众举报在鄱阳湖水域有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

101343n2tv51n3ds3vzjgb.jpeg


随后,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摸排出嫌疑人大致的活动规律和路径,7月22日凌晨,民警在白鹿镇波湖村谭家垅鄱阳湖水域,当场将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谭某一举抓获,并查获作案工具快艇1艘、丝网10副、地笼10副。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某、某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域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1343msljc6fos5o1ck1f.jpeg

目前,李某、谭某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1343fh72fsshc50hffcc.jpeg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01343ntvxv521awha6awh.jpeg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如果发现采用电、毒、炸等行为进行捕鱼的人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101343t29pik08w0jgzip2.jpeg


来源:庐山市公安


101344n15l0h1cjt3csjch.jpeg
不如做自己的宇宙

0

主题

661

帖子

1989

星币

大学一年级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2042
发表于 2023-7-25 14:3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25 16:5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25 20:5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有不准捕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708

帖子

4267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6146
发表于 2023-7-25 20:5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40713
发表于 2023-7-25 21:04: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严惩非法捕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34

帖子

5531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7758
发表于 2023-7-25 21:24: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遵守禁渔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25 21:4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钓鱼也可以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26 09:43: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进来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27 07:4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钓鱼有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本站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手机版|小黑屋| 尚庐山(原星子网)

备案报警 赣公网安备 36042702000120号

备案报警

Powered by Discuz! X3.4( 赣ICP备16012230号-1 )

公司名称: 庐山市尚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天湖壹号5号楼C-201至C-206店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