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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城区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尊敬的新生家长: 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招生登记开始了。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只要符合城区小学就读条件,均可登记报名。 一、登记条件 1.本人户籍或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优待对象: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和当年军转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子女;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市外来庐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人员子女;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 3.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常住房产或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4.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常住房产或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5.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小产权房(含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主建房)的适龄儿童。 6.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 1.2023年6月12日~30日,家长或监护人登录“庐山市城区中小学校新生信息采集”微信小程序填报新生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2023年7月19日~21日,完成信息初审和复审,科学分配现场审核报名时间。 3.2023年7月22日~23日,通过复审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佐证材料原件到分配的学校进行审核,预定学位。 4.2023年7月24日~25日,审核未通过和未在小程序提交信息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二小报告厅进行审核,审验通过后安排就读学校,预定学位。 5.2023年7月26日,城区公办小学片区调整转学插班材料审核与登记。2023年秋季学期,市二小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城区公办小学调整了招生片区。为切实解决家长因片区调整造成子女接送难题,在遵循自愿的原则下,同一家庭的大孩可随新生转至调整后的片区学校就读;如大孩在2023年秋季学期就读二年级或三年级,新生也可随大孩在原片区学校入读。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家庭,请携带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入学材料、大孩学籍信息表或成长手册(学校加盖公章)到市二小报告厅进行审核登记。 三、材料要求 1.户籍。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在招生片区父母一方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近年发生户籍迁移的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迁移至现址。 2.优待对象。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军转干部和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近三年(2020年9月—2023年8月)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子女,确因客观原因未能迁移户口的,须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地租房协议和适龄儿童系被征迁户子女的户籍证明;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须提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外地来庐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子女须提供市商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须提供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3.房产。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拥有合法常住房产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23年3个月的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的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非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条件。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因在银行按揭抵押或在办理中而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2023年度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公租房、廉租房须提供市住建部门颁发的租赁证(房租缴纳证)。利用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合法常住房产、公租房或廉租房入学,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拥有多套房产居民的子女只能选择实际常住地的片区学校登记,不得重复登记。以上要求提供的居民户口、房产、合同、水电发票等资料,户主姓名必须一致。 4.小产权房(含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主建房)。须提供属地乡镇和行政村(社区)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居民户口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2023年度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且居民户口、乡镇和行政村(社区)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水电发票等资料,户主姓名必须一致。 5.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进城经商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现场营业照片和房屋租住协议。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且已正常经营。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用工合同、2023年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现场工作照片和租住房屋协议。房屋租住协议需南康镇和社区盖章确认。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市二小或峰德九年制学校就读。 6.市工业园区企业高管及优秀员工子女。须提供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经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验后安排到市二小就读。 四、招生片区 1.市一小:紫阳路紫阳广场至人民会堂以西--秀峰大道人民会堂至明旭玉帘苑(含)以南--蔡岭路西明旭玉帘苑(含)、星湖湾(含)、蓼池村(含)、帝景御园(含)以东。 2.市二小:紫阳路紫阳广场至世纪花园(含)、白鹿大道休闲广场至冰玉路口以东--冰玉路白鹿大道路口至大垅村(含)以南--神灵湖以西。 3.市三小:河东村市一中至太乙路环山公路路口以东--环山公路太乙路路口至渊明雕塑、秀峰大道渊明雕塑至休闲广场以北--白鹿大道休闲广场至冰玉路口以西--冰玉路白鹿大道路口至大垅村(不含)以北--大屋余、叶家垅、桥下李至上桥李安置房以西,以及夏家垅、袁家、芭茅畈自然村。 4.市四小:庐阳南路天湖一号至星御国际(含)、玉帘路星御国际至秀峰大道路口以西--秀峰大道玉帘路路口至渊明雕塑、环山公路渊明雕塑至太乙路路口以南--太乙路环山公路路口至鄱阳湖中大道路口以东。 5.峰德九年制学校:白鹿镇河东村太乙路以西、万杉村、峰德社区。 6.民办学校(庐山市景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儿童。 五、其它事项 城区学校初一新生与其它年级转学插班于8月份审核登记,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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