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庐山市人才强市“六项计划”》文件精神,我市启动了2023年人才公寓申请入住工作。根据《庐山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报、工作单位初审、市级部门联审等环节,初步确定8名拟入住对象,现公示如下:
勒德康,汕头大学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2022年8月在庐山市委办公室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毛 双,南昌大学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2022年8月在庐山市司法局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李 安,厦门大学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2022年9月在庐山市财政局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吴宇廷,太原理工大学(“双一流”大学)毕业,于2022年3月在庐山市应急管理局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黎哲鹏,南昌大学(“双一流”大学)毕业,于2022年8月在庐山市委组织部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李军博,合肥工业大学(“双一流”大学)毕业,于2022年3月在庐山市委编办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余 强,南京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毕业,于2022年9月在庐山市政协机关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包群华,兰州大学(“双一流”大学)毕业,于2021年8月在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申请户型面积52㎡。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792-2660989(市委人才办)
0792-2666546(市住建局)
中共庐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来源:庐山市组微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