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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有的人却取之用“盗” 趁夜深无人之际 翻墙入户、溜门撬锁 盗取他人财物 真是胆大包天
近日 庐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成功破获5起盗窃案 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追回被盗物品价值4万余元 为“赣雷2号”行动再添战果
2017年至2022年期间
嫌疑人文某(贵州六盘水人) 先后流窜至庐山市、濂溪区等地 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 涉案金额9万余元 2023年5月 嫌疑人向某(庐山市人)因在外欠债 为偿还债务 动起歪心思 采取攀爬入室的方式 在庐山市 盗窃他人财物 涉案金额8万余元 后经警方缜密侦查 连续奋战 于5月18日、24日
先后在濂溪区、庐山市 将嫌疑人文某、向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文某、向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办理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1.要养成外出、睡觉时随手关锁门窗的习惯,有条件的最好安装防盗门窗;2.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存折、银行卡要设置密码,不要与户口簿、身份证放在一起;3.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安装视频监控,经常查看监控情况;4.邻里之间相互守望,遇到可疑情况互相提醒,遇到危险互相帮忙;5.一旦发现家中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庐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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