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为规范庐山市第二幼儿园招生秩序,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前期网上招生摸底情况,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2. 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3. 具有南康镇户籍(幼儿本人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登记在册的)或与南康镇辖区内有合法房产人员在同一户口簿的幼儿。(不含城东安置小区、中科城市花园小区)
庐山市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开设6个小班,每班25个学位,共计150个学位;中班和大班招收适量插班生(不招收城区其他公办园幼儿)。
2023年秋季招生采用集中登记、集中公示、现场抽签方式招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可进行报名登记,为避免重复登记,已在庐山市中心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登记的不得参与我园报名登记。 2. 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我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我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入园名单。 3. 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按正常方式报名,其报名按照“捆绑报名,同园录取”的原则,即预报名登记时需准确登记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只能生成一个公开抽签号,公开抽签中选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若发现家长分别用双胞胎(含多胞胎)的不同名字进行登记并取得两个或多个抽签号的,将取消该双胞胎(含多胞胎)参加公开抽签和入学的资格。 4. 家长提供的证件原件需真实无误,如经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抽签和入学的资格。
1. 发布招生公告:2023年5月24日—28日,在中国庐山发布微信平台、庐山市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大门处发布招生公告。 2. 现场审证、登记: 2023年6月6日上午9:00—11:00,已进行网上预登记的小班幼儿家长来园进行审证、登记。 2023年6月7日上午9:00—11:00,已进行网上预登记的中、大班幼儿家长和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络填报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来园进行现场审证、登记。 审核合格的幼儿家长发放报名登记号(此号作为公开抽签号,被抽中概率相同)。 具有南康镇户籍的幼儿,家长须携带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原件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在南康镇无户有房的适龄幼儿,除提供幼儿户口本、出生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房产证未办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缴费凭证。期房、毛坯房和未实际居住的不予接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持证人、购房合同的购买人要与幼儿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一致,并提供与房产证姓名、地址相对应的三个月水电缴费发票。 (1)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我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家长凭报名登记号可直接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我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入园名单。 (3)抽签方法:随机产生抽签家长代表,按照招生数依次在抽签箱抽取。 (4)抽签监督:由市教体局工作人员2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家长现场全程监督。 通过现场抽签产生的录取名额,不得转让。逾期不报名产生的缺额幼儿园将进行补录。 6. 抽签录取的幼儿,请家长于6月28日下午2:30-5:00到我园办理正式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