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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庐山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一批不文明行为抄告单,涉及5家单位、5名公职人员。对此,市创建办要求被抄告的单位对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在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以“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序号 | 不文明行为人及所在单位 | 时间 | 地点 | 不文明行为 类别 | 1 | 庐山市人民法院(欧阳某桂) | 4月18日 | 市二小北门 | 违停机动车 | 2 | 庐山市公安局(欧阳某) | 4月11日 | 市一小正门 | 违停机动车 | 3 |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欧阳某金) | 4月9日 | 新农贸市场 | 违停机动车 | 4 | 庐山市第一中学(游某) | 4月3日 | 市二小北门 | 违停机动车 | 5 | 庐山市第二小学(刘某) | 4月3日 | 市二小北门 | 违停机动车 |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抄告,已成为我市一项常态化工作。接下来,我市将重点在文明交通、市容管理、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领域针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曝光和抄告。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为庐山市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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