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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有1人被终生禁驾,这些典型事故案例需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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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1 17:1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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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持继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本次重点曝光2023年1月份的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注:评估结果数值越小,风险越高。其中,高风险隐患主要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数量多;近三个月重点违法数量多;近三个月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及以上。)

 

 

 

 

 

 

 

 

案件过程:

 

2023年1月7日7时许,彭某驾驶赣G0300J号三轮摩托车沿永修市永清公路由县城向马口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马口镇加油站路段超车时,与对向由梁某驾驶的九江临时91J01号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至梁某受伤,两车损坏。

 

 

 

事故分析情况:

 

经查,当事人彭某驾驶机动车,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过程:

2023年1月16日15时30分许,况某驾驶赣GTZ312号小型普通客车沿G532国道从庐山市华林镇往蛟塘镇方向行驶至大屋郭村路段时,越中心线与对向张某驾驶的赣GMG532号小车发生碰撞。

事故分析情况:

经查,当事人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越中心线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近期,交通流量偏大,驾车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于视线不好、路况陌生或车流量复杂的路段,务必降低车速、保证安全、守法驾驶,切勿盲目自信。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江公安交警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 |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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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1 18:59: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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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1 20:0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按规定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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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1 20:2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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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1 20:4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大家开车一定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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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3-1-31 20:46:36 | 来自江西
千万不要酒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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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 07:4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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