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尚庐山(原星子网)

查看: 1587|回复: 19
收起左侧

曝光台(第34期)丨骑行未戴安全头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15 18:2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二轮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纵使交警蜀黍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市民存有侥幸心理

 

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这期庐山市交警继续

 

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2022年10月20日10时26分许,当事人董某礼(男,身份证号:360427195612****12),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湖滨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10月20日10时33分许,当事人余某腾(男,身份证号:360427198708****11),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湖滨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10月20日9时44分许,当事人李某平(男,身份证号:360427196410****11),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湖滨路湖滨星都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10月20日10时13分,当事人朱某英(女,身份证号:360427200011****22),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鄱阳湖大道红绿灯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10月20日10时14分,当事人郭某山(男,身份证号:360427195407****14),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鄱阳湖大道红绿灯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10月20日10时17分,当事人刘某林(男,身份证号:360427196102****11),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鄱阳湖大道红绿灯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10月20日10时25分,当事人欧阳某林(男,身份证号:360427194905****15),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鄱阳湖大道红绿灯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在此特别提醒大家

带头盔≠戴头盔

放在车筐里的头盔、

挂在车把手上的头盔

并不能保护你的安全

别让安全头盔成为摆设

 

来源庐山市交警

发表于 2022-11-16 09:54: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执行力超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6 10:12: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戴好头盔骑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2-11-16 11:12:11 | 来自江西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57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星币

星之子

Rank: 20Rank: 20

积分
31708
发表于 2022-11-16 20:2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本站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手机版|小黑屋| 尚庐山(原星子网)

备案报警 赣公网安备 36042702000120号

备案报警

Powered by Discuz! X3.4( 赣ICP备16012230号-1 )

公司名称: 庐山市尚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天湖壹号5号楼C-201至C-206店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