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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庐山市第二届文明单位补充评选的通知》(庐文明委〔2021〕12号)、《关于评选庐山市第三届文明校园暨复查往届文明校园的通知》(庐文明办〔2021〕12号)等精神,2021年,庐山市启动第二届文明单位补充评选和第三届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经自查申报、初审考评、资格审查、现场考核,现将补充评选第二届文明单位、第三届文明校园拟表彰名单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文明单位(13个)
庐山旅游发展委员会、庐山市(局)协调联络处、庐山世界遗产管理处、庐山自然资源保护处、庐山市(局)综合执法处、庐山市(局)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一大队、庐山市(局)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二大队、庐山市(局)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三大队、庐山景区管理与维护中心、庐山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江西省经济作物试验站、庐山茶科所、庐山游客服务中心。
二、文明校园(11个)
庐山市第一小学新校区、庐山市第一中学、庐山市第二中学、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江西省庐山中学、庐山市海会中学、庐山市横塘中学、庐山市隘口中学、沙湖山九年制学校、庐山市蓼花中学、庐山市新池中学。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日。公示期内公众如对公示单位有意见和建议,可以来电或来信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
原自庐山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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