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近日,庐山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矛盾终得圆满解决。
现场达成调解
图片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3日汤某某与谭某某签订协议书,由汤某某在谭某某承包的庐山市一处楼盘的工地上施工,完成楼盘27号楼的二次结构工程。汤某某等人于2020年8月3日开始施工,2020年12月30日工程完工,因双方对实际施工面积、借支金额等有异议,始终未结算出双方认可的工资金额,汤某某于2021年9月13日诉至本院,要求谭某某支付木工工资82174元。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为了维护原、被告合法权益,联系涉案工程开发商了解案情并找来了建筑图纸。2021年11月9日,原、被告双方在法院112调解室,在法官组织下进行协商。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被告同意按建筑图纸面积计算原告施工面积,原告也认可了被告出具的清单上全部借支金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两个月之内即2021年农历年底之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工资5.7万元,本案最终得以圆满结案。
司法为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庐山市法院始终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把民生实事放在心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特别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贯彻调解理念,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高效为农民工讨薪,体现了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来源庐山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