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2021赣鄱百日缉毒”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8月18日,庐山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2021赣鄱百日缉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刑侦大队牵头,各部门积极响应。坚持查吸必查贩、查贩必溯源,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场所和人员开展清查,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共破获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1起,共计刑事拘留3人、行政处罚17人、强戒3人、社区戒毒6人。
2021赣鄱百日缉毒
刑侦大队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4人,社区戒毒3人。
南康镇派出所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4人,强戒2人。
SUMMER
秀峰派出所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4人,社区戒毒2人。
华林派出所行政处罚1人。
蛟塘派出所行政处罚2人。
蓼南派出所行政处罚1人,社区戒毒1人。
什么是毒品
我国《禁毒法》和《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预防
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都应该防止吸毒。
(1)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赶时髦;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能减肥,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主动参与禁毒工作,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定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5)不进易涉毒的高危场所,决不吸食摇头丸、K粉等毒品;
(6)即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诱、欺骗吸毒一次,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吸第二次,更不要吸第三次。
庐山公安提醒: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在此提醒大家
吸毒、贩毒都是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庐山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