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庐山市群众文体活动“年度人物”评选办法 说明:此评选办法为评选协会做参考,各自协会可根据自身情况加以修改。 一、评选目的 庐山市部分文体协会的自发组织,为了促进庐山市各自领域的发展,评选出一位在2021年度的突出贡献者,共同为庐山市文化体育事业添砖加瓦。 二、参评范围: 自愿加入评选的文化艺术类的民间协会,得到评选委员会的认可,原则上评选协会不超过10个,2021年评选的范围是:长跑运动界、音乐舞蹈艺术界、徒步运动界、朗诵艺术界、登山运动界、摄影艺术界等六个界别;评选时间为:一个自然年内(1月1日——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庐山市长跑协会、庐山市音乐舞蹈家协会、庐山市徒步协会、庐山市朗诵艺术协会、庐山市登山协会、庐山市摄影家协会。 2. 承办单位:尚庐山 3. 评选组织: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颁奖等工作。 四、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五、评选标准 1. “年度人物”每个自然年评选一届。 2. 以“荣誉”“行动”“奉献”为三大评选标准。代表庐山市所在领域获得全国、省市奖项、为庐山市增光;为推动庐山市各自领域采取的具体行动为标准;在推动庐山市各自领域的带头作用和奉献精神。 六、评选过程: 1. 推荐提名阶段 由各协会理事会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1位“年度人物”的提名人选,评选协会负责对提名人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理由,加盖协会公章后,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2. 资格审查及初评阶段 推荐提名截止后,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提交评委会进行初评。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年度人物”候选人: ① 被推荐人已经连续两年获得“年度人物”称号(累计获奖不超过5次); ② 被推荐人材料信息不实被证实者; ③ 被推荐人五年内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④ 推荐表及其附件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 评选委员会评议产生初评候选人名单。 3. 公示阶段 ① 评审委员会将初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② 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实名举报问题,评委委员会将责成推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候选资格; ③ 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评委委员会、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举报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举报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需公开的,应事前征求举报者的意见。 4. 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期间的意见进行整理,提成意见进行复评;如果未收到公示期间的举报,则维持初评意见。 5. 宣传:评选委员会组织拍摄、录像、写文章等方式来宣传“年度人物”。 6. 颁奖:每年的3月30日颁发上一年度的“年度人物”的奖项(说明:以获得“年度人物”称号之后到颁奖之前,获奖人做出不利于社会公序良俗,甚至违反法律的事情,评选委员会有权取消此人称号)。 七、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组成,每家协会1人,参与评选初评及复评投票。 ① 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熟悉各自领域的情况和发展,自觉遵守评委纪律,有参与评选活动的时间、精力和意愿 ② 评委纪律:在评选活动中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准则和规定,公平公正参与评选。 附件:提名人员推荐评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