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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调解为民解忧 推动物业健康发展
“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行,属于严重违约”。 “物业服务质量不好,我们也没享受过物业服务,有问题反映了几次也没解决好,我们只能以拒缴物业费来抵抗”。 长久以来,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直是一个难题。
近日,庐山市某小区业主以不满物业服务质量,商铺未能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拖欠物业费。为此,15名业主被该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物业费。 物业纠纷案件虽然标的额小,但有涉诉小区多、业主多、数量庞大、持续性强等特点。一个案件的处理在涉案小区会产生示范性影响,如若处理不当,将激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社区稳定,给案件审理带来较大压力。
为缓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收到该系列案后,庐山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华清带领民事审判分管领导陈平和民事审判庭庭长袁喜林实地查看了物业工作日志、消防设施、监控等设备,制作了详细记录,走访了住建局等单位,了解物业服务情况,初步摸清矛盾焦点。同时,组织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到城区社区会议室进行“面对面”调解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在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询问、调解下,原本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终于平静下来,能够心平气和的陈述案情,现场气氛有所缓解。法官们认真听取了物业公司和每位业主代表的意见,为业主答疑解惑,详细解释了物业相关法律规定,对各方提出的调解方案是否可行进行了全面分析。最终,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双方就纠纷达成初步一致,形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同时,物业公司表示将以实际行动改善物业服务并保证后续将继续完善,业主也表示要及时缴清拖欠的物业费。目前,该院受理的15件案件已全部调解成功,同一小区很多业主见状也主动缴纳了物业费。 近年来,我市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呈不断增长之势,庐山市法院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物业纠纷开展多元化解,提高办案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此外,该院通过此次系列物业纠纷调解,将由“点”扩大到“面”,按组织程序成立物业纠纷审判庭,为今后庐山市物业服务良性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真正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来源:庐山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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