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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执行局冒雨上门促执行和解
2021年4月1日,庐山市法院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在执行局徐警官调解下顺利和解,申请人对该院执行局积极采取措施表示高度认可。
当日上午,申请人汤某联系该院执行局希望就他申请执行王某借款合同一案,案件承办人能随他去被执行人家中查找王某。原来申请人汤某长期在外务工,难得回来一次希望该执行案能有所进展,而且他本人第二天就要离开家去外地工作。案件承办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放下手中工作,临时调整工作安排,同申请人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此时,外面倾盆大雨,乡间小路格外泥泞。
到了被执行人家仅见到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陶某。陶某表示王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自己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她还表示,所欠债务属实不会拖欠,自己愿意作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人同样深明大义,愿意接受和解,同意延长陶某履行期限至两年。徐警官在被执行人家中当场制作执行笔录,申请人签完字后也就安心去工作了。
据悉,该院执行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转变执行作风,提升业务能力,紧密联系群众,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代敏
编辑:郭菲妮
来源庐山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