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衔接过渡期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度期。过度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二、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四、打好种业翻身仗 加强农业种植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公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五、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六、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七、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在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九、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1. 2021年,粮食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
2.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度期
3.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4.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5.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6.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
7.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9.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10.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12.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
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源自庐山兴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