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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快过年了, 春运也即将开始, 不少“梁上君子”又伺机出动了。 在这岁末年初之际, 总“有些人”, 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企图开展年终“收尾”……
但庐山市的公安民警们
可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 这不,又破案了~ 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01 案件一 12月21日,南康镇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将涉嫌盗窃罪的黄某依法刑事拘留。 12月20日2时许,南康镇派出所接郭某报警称:其在某KTV包厢内被盗钱财价值9000余元。了解情况后,该所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开展调查走访,另一方面开展分析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当日,黄某被抓获归案,经讯问,黄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02 案件二 近日,蛟塘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案,为辖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12月25日,在蛟塘镇蛟塘街某牙医店,辖区群众郭某报警称其店内500元现金被盗。案发后,该所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发现一名妇女存在盗窃嫌疑。经初步研判,民警连续多日在其可能经过的路段进行布控。1月7日,成功将违法嫌疑人查某抓获归案。起初嫌疑人对盗窃事实矢口否认,但在铁的证据面前,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1月8日,查某被庐山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其违法所得500元已返还受害人。 03 案件三 近日,南康镇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盗窃案,有效的维护了岁末年初辖区治安稳定。 1月6日上午,南康镇派出所接熊某报警称:其放在秀峰大道某网咖电脑桌上的一部手机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并进行初步研判,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尹某洋。当日,该所依法传唤尹某洋到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尹某洋如实交其盗窃熊某手机的违法事实。 目前,尹某洋已被市局依法行政拘留。 04 案件四 近日,刑侦大队破获一起盗窃案,为群众追回被盗财物,获赠一面“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大红锦旗。 2020年10月,吴女士报警称:其放在某售楼部前台椅子上的挎包隔层内6200元现金被盗。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通过现场摸排走访,发现肖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肖某到案接受调查。经审讯,肖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涉案赃款。 收到锦旗后,民警表示侦查破案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为辖区居民的安居乐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庐山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如何防范被盗呢?
庐山市公安提醒大家 做好以下几点防范被盗 如何防范被盗 1.家中贵重物品保管方法 (1)家中存放少量现金,除日常花销外,宜存入银行。
(2)存折和有价证券应设立密码,宜与身份证件分开隐蔽存放。
(3)昂贵物品,如金银珠宝、名贵字画、古董等有条件的宜交由有保管业务的银行托管。
2.防范入室盗窃 (1)平房、楼房底层和二楼窗户里边或外边应安装防盗栅栏或防盗网,防盗栅栏或防盗网上需留逃生窗。
(2)应经常清理家庭门口处的缴费通知单或小广告,以免让不法分子认为家中长期无人。外出时务必将窗户锁紧,并将屋门反锁。
(3)应检查防盗门或房门锁是否符合标准,不合格的应立即更换。检查入户门锁是否稳固牢靠,提高门锁安全性能。
(4)房门是木制的应该换为防盗门,没有条件更换的应用整张铁皮覆盖。入户门锁或卧室门没有反锁装置的,门内加装插销,睡前插上。
(5)在门窗室内侧安装磁碰报警器,一旦遭到非法浸入,磁碰会自动报警。
3.防止车辆被盗 (1)车辆应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尽量停放在监控覆盖区。
(2)人离开车时,应关严车窗、锁好车门并检查确认。
(3) 贵重物品不能放在车内和后备箱里。
4.防范公共场所扒窃 (1)在公共场所避免显露财物,以免引起扒手注意。
(2)长途旅行中,应保持警惕,以防扒手趁机下手。
(3)在饭店就餐时,衣物放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手机不要放在桌上,以防扒手伺机行窃。还应注意扒手故意制造纠纷,转移顾客注意力,掩护其同伙扒窃。
(4)在商场购物时,不能将携带的挎包、手机、照相机等物品放在柜台上,以免扒手趁顾客试衣、鞋时行窃。
公安提示: 岁末将至,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时刻绷紧防盗防骗安全弦,保护好个人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侵财犯罪的严打力度,有力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百姓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大家即将度过一个 平安、祥和的春节 为了您和身边亲朋好友 人身财产安全 请配合公安机关积极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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