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庐山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快递物流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挖掘农村电商市场潜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本地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网络销售及社会青年开展电商创业就业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城乡物流服务均等化、购物流程信息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对本地网商网络销售产品进行快递物流补贴,进一步减轻网商的运营成本,提升竞争优势,激发本地企业和广大社会青年开展网络销售的积极性,对扩大庐山优质“网货”的影响力,推动本地特色产品和电商精准扶贫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给予电商企业物流补贴的方式,降低“最后一公里”物流成本,促进全市特色产品网络销售额提升。
补贴对象、标准和要求
(一)补贴对象及要求
申请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的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阿里巴巴、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邮乐购、微信微店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店铺,且店铺注册归属地在庐山市境内。 2、上行网络销售“网货”必须以庐山本地农副产品以及庐山本地企业生产加工的工业产品为主,并且通过庐山市内的快递物流企业发货。 3、村级电商服务站(农村淘宝、邮乐购、供销E家、益农社等)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站主。 4、申请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的电商企业必须先到市商务局电商办进行登记备案,提供企业的相关信息资料,并按半年度向市电商办报送企业网络店铺运营销售情况。 5、申请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的电商企业需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6、本补贴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快递物流补贴,每个店铺只享受一次。
(二)经费安排及补贴要求
1、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总金额为60万元。上行销售快递物流补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2020年11月30日,采取申请、审核、补贴的方式进行评定补贴。补贴经费从《庐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中“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分项目中列支。 2、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政策重点与我市电商扶贫相结合,重点补贴云雾茶、菊花、水产、大米、茶油等特色上行农产品及本地特色产业羽绒制品、金星砚台等特色上行工业产品,补贴采取一次性结算方式。 2、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庐山市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申请情况,选择资金补贴标准。 (1)申报的电商企业按交易快递单量以每件0.5元计算(其中扶贫产品每件0.8元),如未超过补贴资金总额60万元,可按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补贴。 (2)申报的电商企业按交易快递单量以每件0.5元计算(其中扶贫产品每件0.8元),如超过60万元补贴资金,按申报交易快递单总量的比例给予资金补贴。 以上两种补贴标准均实行总量控制,单家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 3、物流下行补贴政策按照2018年9月与庐山市邮政分公司签订的《庐山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修订合同》中约定进行补贴,本方案中不再说明。 补贴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 (一)补贴申请
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店铺申请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的电商企业,需要填写《庐山市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网销业绩证明(淘宝、天猫等店铺需提供网店首页截图、店铺网上交易记录部分截图)、快递发货单电子档(发货地为庐山市,物流发货单号需与店铺订单及销售物品对应一致,补贴单量需经各家快递企业签字盖章审核)以及其它能证明店铺“网货”销售真实性的材料,并附有材料真实性承诺。
(二)审核及资金拨付
申请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的电商企业,将相关申请材料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到邮政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市邮政分公司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完毕,将所有符合补贴的申请人资料提交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及补贴资金对外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和实际应补贴金额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资金。 工作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对促进农业产业及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补贴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快递物流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对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大众创业切实发挥推动作用。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市商务局要协调电商物流企业积极做好电商物流服务,并对申请补贴的企业和个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规范。 (三)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操作过程中,严禁虚报交易数额冒领补贴资金。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申请补贴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刷单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将申请补贴单位的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补贴项目落实情况经得起检验。 电话:庐山市商务局 0792—7759172 庐山市邮政分公司 0792—2660078 附件:(扫描二维码) 1.《庐山市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庐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 举报电话:0792—2670300
请大家互相转发周知! 素材来源: 庐山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