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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17时30分许,江西九江庐山市,雷某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赣G6B710普通摩托车从秀峰往庐山市方向逆向行驶,行驶至庐山市丰源驾校门口与查某驾驶的小型桥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调查后认定,雷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除自身损失需自行承担之外,还需承担小车的全部修理费用。
雷某因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雷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对雷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对雷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
交警提醒:尊法守规明礼,知危险会避险,切勿违法违规,酿成事故,悔之晚矣!
来源庐山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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