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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3 14: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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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庐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立项的报告》(庐卫文〔2020〕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庐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代码:2020-360483-84-01-034333)。
二、项目建设单位:庐山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责任单位: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庐山市星光大道原法院,包括后面的空地,占地约8604.3平方米,约合12.9亩。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门诊楼改造(原法院办公大楼维修改造)2700平方米、住院大楼新建6750平方米、医技大楼新建2250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300平方米及医疗设备添置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5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六、建设周期:2020年9月—2022年12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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