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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鉴于目前庐山市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情况,结合《庐山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为最大程度满足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需求,经庐山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预约登记、审核、录取工作 (一)第一类、第二类第一批招生对象 已经在城区各小学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对象,公布合格名单,予以录取。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其本类本批次入学资格。 (二)第二类第二批招生对象 1.已经在市二小、三小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对象,公布合格名单,予以录取。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其本类本批次入学资格。 2.已经在市教体局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对象(属市一小老校区、新校区招生片区),公布合格名单,按提供的房产信息分区域录取:在星光大道、秀峰大道以南的由市二小录取,在秀峰大道以北的由市三小录取。 (三)第三类招生对象 2020年8月26日统一到市教体局一楼大会议室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进城经商人员的子女,需提供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经上门核查,确认在城区开店经营的,予以统筹安排;未在城区开店经营的,不予录取。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与务工单位的正式劳务合同、务工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至少三个月)、租房协议、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合格后,予以统筹安排。 二、城区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城区小学之间不得相互转接插班生。插班生办理登记手续必须提供加盖原学校公章的该学生《学籍信息表》,招生类别参照一年级学生,具体如下: (一)第一类、第二类(第一批、第二批)插班转学对象 按照《庐山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8月28日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审查核实后,同意插班转学。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不予以接收。 (二)第三类插班转学对象 1.进城经商人员的子女,需提供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8月28日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登记,经上门核查,确认在城区开店经营的,同意插班转学;未在城区开店经营的,不予以接收。 2.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与务工单位的正式劳务合同、务工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至少三个月)、租房协议、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8月28日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登记,经审核合格后,同意插班转学。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不予以接收。 三、城区初中一年级补录工作 (一)补录本市农村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必须符合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房产要求,按照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星光大道、秀峰大道以北的由三中予以补录;在星光大道、秀峰大道以南的由二中予以补录。2020年8月27日学生凭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三个月水电发票、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体局一楼会议室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予以补录,不合格的不予以补录。 (二)补录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小学毕业生子女,2020年8月26日统一到片区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进城经商人员的子女,需提供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户口簿、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经上门核查,确认在城区开店经营的,予以统筹安排;未在城区开店经营的,不予录取。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与务工单位的正式劳务合同、务工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至少三个月)、租房协议、户口簿、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合格后,予以统筹安排。 四、城区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城区初中学校之间不得相互转接插班生。 插班生办理登记手续必须提供加盖原学校公章的该学生《学籍信息表》,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城区的:必须符合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房产要求,按照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星光大道、秀峰大道以北的由三中予以接收;在星光大道、秀峰大道以南的由二中予以接收。2020年8月28日学生凭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三个月水电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同意插班转学,不合格的不予以接收。 (二)进城经商人员的子女,需提供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8月28日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登记,经上门核查,确认在城区开店经营的,同意插班转学;未在城区开店经营的,不予以接收。 (三)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与务工单位的正式劳务合同、务工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至少三个月)、租房协议、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8月28日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登记,经审核合格后,同意插班转学。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不予以接收。 特此公告 庐山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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