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人来,不见车往。3月21日,记者见到,一台早已安装好的某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因星子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集散中心”)无法投入使用被拆除,空留下墙壁上该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据了解,2012年,星子县开始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作为四大类公共服务项目之一的“集散中心”建设成为题中之意,次年启动建设。然而,让人不得其解的是,星子县入选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后,建好的“集散中心”却一直空置。
建成后长期闲置
旅游产业占星子县GDP“半壁江山”,令人尴尬的是,依靠旅游而兴的星子县却长期没有“集散中心”。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星子县决定建设一个“集散中心”,因为这是标准化评定的硬性指标之一。
星子县温泉度假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易小龙称,当时准备由管委会出资建设,而江西春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找到管委会表示愿意投资,于是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由其建设“集散中心”。
记者了解到,“集散中心”由江西春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九江市庐山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
为何建成后却长期闲置?九江市庐山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相关人士介绍,投资商欠公司工程款数千万元,需要结清后才会交付使用。
这一说法得到了易小龙的证实。不过,他披露了更多消息:“因为‘江西春华’老板李春华被法院列为‘老赖’,企业融资很困难,原本有银行准备贷款1.4亿元也因此搁浅。同时,因其公司在多地欠资,‘集散中心’已被临川区人民法院、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重复查封。”
21日上午,记者在“集散中心”见到的场景是空无一人,出口由铁将军把门。透过玻璃门可见内部装修完好、设施齐全。目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投资商江西春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被星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作用未显现
据了解,“集散中心”定位为旅行社代理综合处、多媒体展示区、游客休闲区、旅游咨询服务区、星子旅游文化展示区。此项目的建成将填补星子县乃至九江地区没有一家高档、综合性强的游客服务中心空白,对汇集人气、景区宣传、商品销售等方面有着重大作用。
“就像买菜要有菜市场一样,‘集散中心’能规范旅游市场。”星子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金翔表示,星子县旅游资源丰富,虽然“集散中心”对星子县旅游的有形影响暂时难以显现,但对星子县知名度、美誉度的无形影响是肯定的。
星子县建设规划局建筑企业管理股股长邹爱民出示的材料显示,“集散中心”2014年6月份开始建设,2015年7月建成。邹爱民称这些资料手续是建设完工后补办的。
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集散中心”作为星子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重要内容之一,于2013年4月动工建设,2014年4月竣工。
2014年6月,星子县获得了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称号。
作为硬性指标之一的集散中心并未投入使用,星子县是如何通过“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验收的?金翔解释说:“创建时项目的确正在建设,不过‘上面’认定有集散中心这个项目。”至于不投入使用是否会影响将来“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建设,他的回答是“自己不清楚”。
或面临处罚风险
据易小龙介绍,“集散中心”建设用地是通过挂牌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已到位。管委会在基础设施建成中给予了方便,投资商无偿为管委会提供办公地点,方便游客的同时提升集散中心人气。易小龙说:“因为被法院查封,至今没有搬到‘集散中心’办公。目前,已将管委会的《异议函》送至各查封法院,请求解封盘活集散中心。”
据了解,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从2010年开始启动,主要是促进旅游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2012年,婺源县获得了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时隔两年,星子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截至目前,全省只有婺源县、星子县获得国家旅游局这一含金量较高的“头衔”。
婺源县相关负责人称,2005年12月,婺源县通过市场化运作,投资4000万元建设婺源旅游集散中心,2007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目前,该中心为游客提供了接待、咨询、导游、餐饮、住宿、娱乐等综合性服务。这名负责人说:“中心及时建成投入使用,为婺源县获‘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成为推介婺源旅游资源、促进婺源县旅游产品销售的窗口,每年服务旅客上千万人次。”
“‘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有一整套旅游标准化工作模式。其中,集散中心、星级公厕等设施是评定的硬性指标。”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副教授曹国新表示,星子县作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应尽快拿出对策,不应让“集散中心”继续空置下去。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国家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星子县进行抽查复核,发现一些硬件设施未落实,可能会面临警告、责令整改,甚至被摘牌等处罚风险,有损星子县旅游形象。
■ 江西日报记者 余红举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