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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星子县委 关于举办“激扬青春 秀美星子”星子县首届 青年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场、处)团委,县直及驻县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宣传、推介秀美星子的大局中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养成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吸引更多有志青年关注星子、热爱星子,进而创业星子。共青团星子县委决定举办“激扬青春 秀美星子”星子县首届青年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星子县委 承办单位:星子网网络团委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6月 三、活动对象 各界18周岁至35周岁青年 四、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 秀美星子 五、实施步骤: 1.征集稿件 5月19日至6月19日为作品征集阶段,欢迎各界青年朋友们踊跃投稿。 2.专家评审 完成稿件征集后,团县委将组织资深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于六月下旬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将获奖结果在星子网及“星子共青团”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和展示。 3. 作品展示 比赛期间,将在星子网和“星子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辟“激扬青春 秀美星子”青年摄影大赛专栏,滚动播放参赛作品,并及时公布入围作品和比赛进程。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4名, 奖金各3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100元。 七、活动要求 1.拍摄内容必须是星子境内风光,需以风景为主题,拍摄时间和器材不限,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摄影作品。 2.参赛作品应是数码彩色图像单幅,每幅作品不小于2MB,文件格式为JPG。 3.每位参赛选手参赛作品不超过5幅(含5幅),每位选手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以获得最高奖为准)。 4.摄影作品必须本人原创,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负。 5.摄影作品投稿要求:本次比赛评审方式为数码电子照片评审,投稿人参赛作品整理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作者姓名,参赛作品文件名为作品名称(每个参赛作品需有一个体现主题思想的名称),每幅作品需填写作品信息卡。参赛人请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18时(已延迟到6月30日下午18:00截止)前将作品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71216142@qq.com。 联 系 人:汪小明(13979276166) 李强(13330033141) 电 话:0792-2668488 官方微信:星子共青团 微信二维码: 附 件:“激扬青春 秀美星子”青年摄影大赛作品信息卡 共青团星子县委 2015年5月19日 附件: “激扬青春 秀美星子”青年摄影大赛 作品信息卡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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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QQ号) |
| 作品主题和拍摄说明: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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