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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报道:细心的市民可能留意到,有的日历印的是腊月廿三过小年,有的日历显示是腊月廿四。其实,这两种标法都没错。今天(腊月廿三),我国北方地区过小年,而对我省民众来说,明天才是“小年时间”。 知名民俗学家、南昌市民俗博物馆馆长梅联华称,在古代,过小年有“官三民四船五”的传统,也就是说,官家的小年是腊月廿三,百姓家的是腊月廿四,而水上人家则是腊月廿五。北方在南宋以前都是政治中心,受官气影响较重,因此小年是腊月廿三;相反,南方在古代远离政治中心,小年便为腊月廿四。 “旧时江西人过小年,凡是家有秀才以上功名的都在腊月廿三过,普通百姓家是腊月廿四。”梅联华说,随着时代变迁,我省不再有“官三民四”的说法,现在包括南昌在内,大多数地方都是腊月廿四过小年,少数地方特别是鄱阳湖的沿湖居民,至今还有人保留了船家的传统,小年定在腊月廿五。 梅联华说,南昌是腊月廿四过小年,从这天起,南昌过年的气氛会越来越浓,因为南昌人讲究“过了廿四,天天是过年”。相传秦始皇征集民夫修万里长城,南昌籍民夫在腊月廿四后才陆续回家,家人均以亲人抵家团圆的时间为“过年”。因当年祖先抵家时间不同,导致现今南昌人“过年”的日子不同、时辰不一,腊月廿五、廿六、廿七、廿八都有“过年”的人家,有的是早上“过年”,有的中午“过年”,有的晚上“过年”。 在新建县的一些乡镇,小年后的“过年”被称为“还年”,“还”可以理解成“祖先归还”的意思,在这个当年祖先归家的日子里,一家人要吃顿“年饭”,丰盛程度不逊于除夕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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