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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江市国家级生态乡镇增加13名“成员” 昨日,浔阳晚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国家环保部日前发布《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公布了全国781个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江西获评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有60个,其中我市有13个,分别是九江县新塘乡,武宁县东林乡、官莲乡、横路乡、巾口乡、澧溪镇、罗溪乡、上汤乡、宋溪镇、新宁镇,星子县温泉镇,修水县黄沙镇、漫江乡。至此,我市国家级生态乡镇总数已增至27个。 据悉,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有所调整,执行指标更为严格。明确要求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必须达到本省生态乡镇(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指标一年以上,且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乡镇环境保护规划,经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两年以上。此外,新标准在原有的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项标准外,还新增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和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3项指标。
中国江西网九江讯 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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