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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庐山尚庐山的汪小明先生(网名蚂蚁),在2018年送了我一本袁晓宏,李霞二先生校注的《南康府志》,因这两年一直在看顾诚先生的《南明史》和岳南先生有关民国知识分子系列的《南渡北归》这两套书,春节后,又忙于公司的防疫复工事宜,一直无暇读书。所以这本《南康府志》一直放在书柜中,至近几日,才取来看。 我在中学时学的文科,大专时又读的是政史教育专业,从事的又是人力资源工作,平时所读的书,就以历史类为多。我认为,从事人资工作的,应当要读些史书,知古而鉴今嘛! 读志书,开始即是要看“凡例”的。而“凡例”者,发凡起例之意也。是指书前关于本书体例的说明,方志类书,一般是官方统筹编撰的,在书前要制订“凡例”,说明这本书的著作内容和编纂体例,也是地方志编纂必须要有的,他是作者认为读者在阅读前应该要注意或是要了解的地方。 我在读《南康府志》凡例时,有一处内容,引起了我的置疑,是什么呢?听我慢慢道来。 读到《南康府志》凡例中“监修”条目时,有内容:“江西等处承宣布政史司布政使姚启盛,际斯,(辽宁杏山人,乙未)。”意思是什么呢?就是说康熙十二年编纂《南康府志》时,其中有一个担任江西布政使的官员叫姚启盛,是这本志书编写过程中的监督人员。读到这里,我脑海中一下子想起了最近常看的一部电视剧《康熙王朝》中的姚启圣。这两个人,名字一字之差,是不是是编志的人将他们的名字写错了呢?就马上查看了志书后的注释,“(5)姚启盛:字际斯,清顺治十二年进士。由提刑按察使司分巡赣南昌佥事,升任江西布政使,官历刑科给事中,福建总督。”这一看,不打紧,<<康熙王朝>>电视剧中主导平定台湾事宜的姚启圣不正是任福建总督吗?难道真的是编书的人和刻字的人搞错了,把姚启圣误成了“姚启盛”?
带着这一个迷惑,我去线上线下的查询,可惜在百度中查了N多次,只要输入“姚启盛”搜索,百度搜索就自动的跳出了“姚启圣”的词条和有关内容,一直找不到“姚启盛”的任何内容。奇怪了?难道“姚启盛”真是“姚启圣”之误吗?但是根据姚启圣相关的史料记载,这两个人有以下不同点: 1. 名不同。一为姚启盛,一为姚启圣。 2. 字不同。据府志的注释,姚启盛,字际斯。而清史稿中记录的姚启圣,是字熙止。 3. 籍贯不同。据府志的记录,姚启盛,辽宁杏山(今辽宁锦州)人。而姚启圣,是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4. 出生年月应有不同。志中注释姚启盛是清顺治十二年进士,顺治十二年是公元1655年。而据清史稿记载,姚启圣是清康熙二年乡试举人,康熙二年是公元1663年。 带着疑问,我又去线下查阅了起来。在查阅手边的《清实录》和其它清史资料中,发现以下几个记录: 1.<<顺治朝实录>>“吏部议覆、刑科给事中姚启盛劾奏。河南巡抚贾汉复,出身卑鄙。……”内容,而这段记录是清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的实录内容。内容是说一个叫姚启盛的官员,在顺治十七年已经担任了清朝政府的“吏部议覆、刑科给事中”这一个职务了。而据姚启圣的年谱,此时,他尚未中举(他的中举时间为清康熙二年1663年)。 2.<<康熙朝实录>>,康熙十四年己酉。升江西督粮道姚启盛,为江西布政使司布政使……癸巳……总理大兵粮饷、兼理浙江地方兵马事务、户部侍郎达都疏报、浦城县石塘地方、系由浙入闽之要隘。耿逆令伪都尉连登云等、重兵盘踞,以阻我师。八月二十二日、固山贝子传喇塔、令副都统倭申巴图鲁、总兵官陈世凯、温处道姚启圣等、带领满汉官兵、分路进剿。这一段文字记录内容中,说明了这个叫姚启盛的官员,在康熙十四年时,由江西粮道升任江西布政使司布政史,而我们所熟悉的姚启圣,在这个时候是担任的“温处道”一职,同其它同僚共同参与平定三藩之战。 3. 在清人震钧所著的<<咫尺偶闻>>卷三有以下记录:提刑按察使司分巡赣南道佥事姚启盛(际斯,辽东杏山人,乙未进士) 4. <<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一,职官【十一】姚启盛【辽东杏山人进士康熙四年任】巡海道【康熙六年裁】 5.<<软定八旗通志>>: 姚启盛,字际斯,汉军镶红旗人,以刑科给事中分巡贑南,持大体,不事烦苛,而市井豪猾及吏胥贪墨者必绳以法,先是贑城数被火灾,启盛教民造绠缶畚挶之具以备救防,城东小山曰火熖山,相以为火祥因,于路逵浚大井建阁于其上,命名天一以压之,启盛为增修完固火患。衰息贑江十八滩水险易溺,为置船拯救民无水患,革雩都大庾之派积困,以苏寻陞江西督粮道,又擢布政使,每遇贑州事輙留意,曰:“吾未尝一日忘贑也!”卒于官.贑民匍匐往哭焉。康熙十七年崇祀名宦祠。 6.近人钱实甫《清代布政使年表》订误举要卷 3:<对二人姓名相近者的混淆>中记录:康熙十四年江西布政使姚启盛之名,“钱表”却写作“姚启圣”,造成混淆,大误。江西布政使姚启盛并非后任福建布政使、总督的“姚启圣”。查《四库全书》本《钦定八旗通志》卷二百三十九记载有:“姚启盛,字际斯,汉军镶红旗人。以刑科给事中分巡赣南,持大体,不事烦苛。……寻升江西督粮道,又擢布政使。每遇赣州事辄留意,日吾未尝一日忘赣也。卒于官。”而《四库全书》本《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三百二十四:“姚启圣,奉天镶红旗人,康熙十三年为福建布政使。……十七年,擢福建总督……寻以病卒于官。”且姚启圣乃康熙二十二年收复台湾的重要参与者,是清代的历史名人,他并无充任江西布政使的经历。而江西布政使姚启盛已于康熙十七年病卒,因此万不该混淆于“姚启圣”。 因此,按以上线索做了以下的年表对照: 姚启圣年谱 | | | | 公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建举兵叛乱,进入浙江境内,攻取温州府府城及台州、处州两府辖县。康熙皇帝命康亲王爱新觉罗·杰书率兵讨伐,姚启圣与儿子姚仪捐资募壮兵数百,赶赴康亲王麾下效力。姚启圣被委任为署诸暨知县,同守备何清剿平紫琅山土寇。 | | | | 康亲王将姚启圣的功绩上奏康熙皇帝,姚启圣因而被破格提拔为浙江温处道佥事。后随都统拉哈达剿平松阳、宣平县的叛兵 | | | | | | | | | | | | 率兵攻克海澄,收复金厦,迫使郑经退兵澎湖,授兵部尚书衔、少保兼太子太保、右都御史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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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启盛年谱 | | |
| | | | | | | | 任刑科给事中,劾奏河南巡抚贾汉复“贪婪成性,秽迹多端”,致其罢官 | | | | | | | | | | | | 江西布政使在任,倡捐二百金修建江西白鹿洞书院。清毛德琦《白鹿书院志》 | | | | |
至此,通过以上的史籍中有关于“姚启盛”和“姚启圣”记录以及笔者所摘录的年表,基本可以明确如下: 1.<<南康府志>>中所记载的“姚启盛”和我们所熟悉的“姚启圣”,确是两个不同的人。而且“姚启盛”在年龄上大于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姚启圣”。 2.根据史料记载的年表的对比,姚启圣”没有出任过江西布政使,而“姚启盛”也没有出任过福建总督。 3.从史料记载与年表推算来看,《康熙<南康府志>》凡例中所列的“监修”职事,应为“姚启盛”而非“姚启圣”。 故,《康熙<南康府志>》 有关于监修姚启盛注释条 :“(5)姚启盛:字际斯,清顺治十二年进士。由提刑按察使司分巡赣南昌佥事,升任江西布政史,官历刑科给事中,福建总督。”内容有误,应是将其与姚启圣的出任福建总督任职产生的混淆。正确注释内容应为:“姚启盛:字际斯,辽宁杏山人,清顺治十二年进士。官历刑科给事中,由提刑按察使司分巡赣南昌佥事,升任江西布政使,卒于任。” 以上拙见,但愿于考古者有益,斯以记之! 庚子初夏于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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