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丨曝光台(第3期)共享单车转弯未让直行酿事故负主责
“转弯”让“直行”是广大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的安全法规切勿罔顾安全开“冒险车”否则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022年06月09日18时10分,徐某桥驾驶蜜果共享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南康大道人民医院十字路口,从柳絮路左转弯往南康大道行驶的过程中与查某玲驾驶的赣GC3**5号小型汽车(沿南康大道从渊明广场方向往工商银行方向行驶)发生碰撞,造成徐某桥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定认:当事人徐某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遵守交规后果很严重
来源:庐山市交警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开车注意 安全第一,文明骑行!! 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则!! 安全最重要 安全第一,文明骑行!! 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则!! 安全第一,文明骑行!! 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