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市农村禁止野外一切用火,“野外冒烟,罚款三千”。个人认为应区别对待,不应一刀切。
农民需要种地,缺不了农家肥。以前农民家家养猪牛,猪牛粪是很好的肥料,现不能养猪养牛,彻底没有!原来农村家家有户外厕所,人粪尿充足,现农村改厕,户外厕所一律废除。原来农民个个烧火粪,现在严令禁止。试问:农民种庄稼拿什么做基肥?光用化肥,不但增加成本,还会影响农产品质量。没有农家肥,哪来绿色食品、无公害蔬果?
本来,禁止野外用火,是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在山林脚下烧火粪是容易引发火灾,但在田畈当中远离山林的地方烧火粪会引发火灾吗?我看,禁止野外一切用火应区别对待,正确引导,不能因省事而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