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丸子。 发表于 2022-3-31 10:56:06

注意!庐山市这个人被终生禁驾....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继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本次重点曝光2022年3月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突出违法车辆




风险运输企业


事故多发点段



终生禁驾名单



典型事故案例【案例一】
案件过程:2022年3月1日10时许,梅某驾驶赣G33***号小型轿车沿县道X246行驶至文桥乡村部门口出道路时,与在县道X246上直行的由柯某驾驶的九江临时号牌二轮助力车发生碰撞。事故至九江临时号牌二轮助力车驾驶员柯某受伤,两车损坏。
事故分析情况:经查,当事人梅某违反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进出道路时,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柯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二】


案件过程:2022年3月2日14时许,曹某驾驶九江临时号牌三轮电动车(搭载刘某、唐某)沿209省道北向南行驶,行至东升镇东升村白铜组路段时追尾石某驾驶的赣G53***小型轿车,事故至曹某、刘某、唐某受伤,两车损坏。
事故分析情况:经查,当事人曹某违反了《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驾驶临时通行标志三轮、四轮电动车,应当年满18周岁,并具有相应的机动车准驾资格。”;第十八条第二项:“临时通行标志三轮、四轮电动车载人应当符合载人数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信号的道路上,应当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初春季节,中短途出行旅游需求增加,九江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们:农耕农忙时节,农资运输任务繁重,途经乡道、村道的车辆一定要注意瞭望,减速慢行;扎堆儿出行“偶遇”堵车,一定要保持平和心态,切勿强行穿插、强超强会;同时,天气转暖,警惕“春困”,出行前应保持充足睡眠,切勿疲劳驾驶。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九江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九江交警



美素 发表于 2022-3-31 11:32:39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后...

不减10斤不改 发表于 2022-3-31 13:47:07

该……就应该终身禁止驾车

小企鹅 发表于 2022-3-31 13:53:15

每次都全网通报,给大家警惕警惕

豆芽 发表于 2022-3-31 14:42:19

太危险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22-3-31 15:12:54

太危险了

沙滩 发表于 2022-3-31 15:19:56

点赞

時光擱準⑾ 发表于 2022-3-31 15:53:10

太危险了

陈芳芳 发表于 2022-3-31 15:54:55

太恐怖了呢

千古烟波 发表于 2022-3-31 16:00:34

犯法了必须严惩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注意!庐山市这个人被终生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