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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分局会同渔政开展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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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2-29 17:50:16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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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长江十年禁渔,保护鄱阳湖区渔业资源,2月28日,庐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会同渔政部门开展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联合执法组来到沿湖渔具店进行重点检查,查看渔具经营门店的经营资质、进货台账、销售记录等,特别留意是否存在售卖禁用渔具情况。同时向店主发放和宣传《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辖区内鄱阳湖水域规范管理垂钓活动的公告》等宣传册及海报,增强群众对禁渔期间政策、法规的了解,同时营造一个全民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

随后,联合执法组前往鄱阳湖区乘坐执勤艇船对鄱阳湖庐山市水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特别对庐山市重点水域进行了巡湖检查。检查过程中,联合执法组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向渔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让渔民进一步了解禁渔目的、重要意义,提高水生生物保护意识。

下一步,森林分局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禁渔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十年禁渔”工作,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维护鄱阳湖水域稳定。

 

 

 

 

 

禁渔期内

哪些地方禁止垂钓?

具体禁止哪些内容?

重点来了

 

 

一、禁渔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 

三、禁渔内容 

①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它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②涉鱼餐馆(酒楼)要拆除有野生河鱼销售内容的招牌、菜单及其他宣传单,严禁经营在天然水域捕获的渔获物;

③禁止制造、销售禁用渔具,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 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

 

为持续修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休渔期,在此期间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和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规定,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鄱阳湖。

 

 

源自庐山市公安

发表于 2024-3-1 14:0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蛮不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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