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庐山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召开2021年度第五次集中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学习会通过梳理对比新旧《行政处罚法》,对新《行政处罚法》主要内容及新增条款,结合实际工作和常用文书进行逐条解读,并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免行政处罚实施意见》《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免罚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进行了学习,使参加学习人员对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内容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新法的基本精神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确保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习会还对上半年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布置。全体参学人员针对本次集中学习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依次发言交流,谈学习体会、收获和下步工作打算。
会议强调,当前执法监管任务繁重,执法人员要通过经常性集中学习和自查剖析,提高业务水平。要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同时,要认真对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加强调度,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程序、有结果”,确保各项执法计划任务圆满完成。
(供稿:庐山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