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晚,庐山云雾茶团体标准审查会召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原副所长、二级研究员、国家一级评茶师、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鲁成银,湖南农业大学茶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建安等18名专家参加审查会。
会上,详细介绍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庐山云雾茶》团体标准,之后专家们围绕该团体标准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并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庐山云雾茶》团体标准规定了庐山云雾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级及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国家农业主管部门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核准登记的庐山云雾茶。该标准的制订有助于更好地引导庐山云雾茶生产,保护产品的品牌、特色、质量,提高庐山云雾茶生产水平,统一产品标准,维护庐山云雾茶的权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促进茶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胡伟杰)源自庐山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