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
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持续推进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3.自2021年1月1日起,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4.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5.延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漫产业、公共租赁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6.对小微企业2021年全年的工会经费,实行先征收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税务局)
7.在2020年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的基础上,2021年资费再降低10%。坚决整治商务楼宇宽带垄断接入、强行加价等行为,确保终端用户享受到提速降费的实惠。(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省市场监管局)
8.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持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9.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根据以工代训人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600元/人/月的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0.落实统一规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全省职工医保政策,积极稳妥制定过渡期政策,确保待遇平稳衔接,通过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等方式减轻用人单位负担。(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11.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