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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交管部门强化交通秩序非现场管理,分别在德化路十里大道交叉口、前进东路庐山区医院路段、环庐山公路白鹿大道交叉口、九江学院大门处、白鹿大道、濂溪大道等6处设置了电子监控。自2月1日起,电子监控设备将正式全面启用,九江市交管部门将对设备所采集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从九江市交管支队第三大队了解到,德化路十里大道交叉口、环庐山公路白鹿大道交叉口、前进东路庐山区医院路段、九江学院大门处将以监控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车、违法掉头、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为主;白鹿大道、濂溪大道电子设备将主要监控违法行为超速(限速值50km/h)、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九江市第三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自2014年10月起,德化路、前进东路等6处电子监控设备已经陆续安装调试完毕。但交管部门秉承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自10月30日发布公告后预留了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大队采取短信告知、微博微信发布、交警路面宣传等多种宣传模式,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电子监控采集的驾驶人违法行为也是以提醒、警告为主,并未进行处罚。但从2015年2月1日起,九江市交管支队第三大队将对电子监控设备所采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正式录入并依法进行处罚。因此,交警也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以免一不留神便被“电子眼”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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