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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地域在夏、商、周时,隶属扬州。 春秋周景王九年(前536),星子逐渐为楚国所有。周敬王十年(前510),吴王阖闾攻打楚国,地归豫章郡,属吴国(今吴障岭,即吴国屏障之义)。 战国周元王四年(前472),越王勾践灭吴国,故又归越国。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楚威王熊商征讨越国,杀越王无疆。次年,收回原被吴国占去的全部土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县地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设淮南国豫章郡柴桑县,星子在其境。
三国魏黄初三年(222),东吴孙权设武昌郡,柴桑属之。 晋永兴元年(304),划武昌郡柴桑县、庐州郡寻阳县,设寻阳郡。 南朝仍循旧制属寻阳郡。 隋文帝平陈,废寻阳郡设江州,废汝南、柴桑二县,设寻阳县。 开皇十八年(598),更名彭蠡县。大业三年(607),废江州,改为九江郡,彭蠡更名湓城。唐武德四年(621),复设江州,立浔阳县;八年(625),湓城并入浔阳。 五代吴杨溥大和年间(929~935),于庐山之南立星子镇,派兵驻守。因境内有石(即落星墩)浮于水面如星,故得其名。南康保大年间,浔阳改名德化,星子镇归属德化县。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升星子镇为星子县,属江州。(三年,司农寺丞孔宜任星子镇税官,上奏:“星子当江湖之会,商贾所集,请建为军。”同年,太宗下诏,升星子镇为县,令孔宜知星子县事。)太平兴国七年(982),设南康军,将洪州的建昌(明析安义县)、江州的都昌、星子,统一管辖,以星子县为军治,张南为第一任知军;隶属江南路。天禧四年(1020),江南路分东、西两路,南康军属江南东路。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南康军改名南康路,设总管府,隶属江淮行省。不久改归江西行中书省。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西征,进入江西,将南康路改为西宁府。 明洪武九年(1376),改名南康府,隶属江西布政司。 清雍正九年(1731),南康府属广饶九南道。自宋至清,星子均属南康。南康军、路、府治均设在星子县。 民国元年(1912)冬,废除南康府,保留星子县,隶属江西省。民国3年(1914),全省划为四道,星子隶属浔阳道。民国15年(1926)废道,星子直接隶属江西省。民国21年(1932),江西划为十三个行政区,星子属第三行政区(区驻瑞昌)。民国24年(1935),划归第五行政区(区驻浮梁)。民国28年(1939),全省减至11个行政区,星子划归第九行政区(专署驻岷山);县府一度驻波阳、都昌等地。民国31年(1942),仍属第九行政区(专署驻武宁)。 194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29师进驻县城,星子县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星子县属九江专区(后改称九江地区)。1983年7月九江地、市合并,星子县属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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