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出入境管理 发表于 2012-8-28 14:58:47

欢迎大家来我局办理出入境业务

一,欲申请港澳通行证与护照的群众可到我们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办理了。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申请表(人民大会堂二楼,山宾隆超市斜对面),然后需要照相,复印相关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港澳通行证与护照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我们需当场再采集人像)办理。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天内领证【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   
二,已有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即加签)申请材料:本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两份,两张彩色照片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两份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人写下的委托书办理。【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天内领证。【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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