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一孩童在商超玩耍摔断手,通过调解获得赔偿
大妈的孙子在超市玩耍跑动时摔断了手
因为赔偿问题
大妈和超市达不成协议
且看庐山市多元化解服务中心调解室
如何化解双方的矛盾
最终在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下
顺利达成调解
案件回顾
5月5日,庐山市多元化解服务中心调解室来了一位钱姓大妈。一到调解室,她就反映说:“她的孙子昨天在庐山市某商超二楼玩耍跑动时摔断了手,现在已经转院到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住院。”
经过了20多天的治疗,孩子共花医疗费12000元左右,并于5月26日出院,但因钢板还在小孩手里未取出,后续还需要进行手术,预估医疗费还需要3000元左右。
调解过程
5月5日当天,调解员就找到了该商超老板。老板安排了法律顾问和店长前来调解。据超市方称:该小孩已有9岁,而且其母也在超市,商超在该起人身伤害上无责或责任可以忽略,责任均在小孩及监护人身上。调解员耐心地解释了商超方面的责任,并表示虽说有责但并不算大,希望在孩子出院后再来调解。5月26日得知小孩已经出院,调解员与受害方进行了沟通。并说明了责任的划分标准:商超在此事中最多负10%的责任。由于孩子治疗费用不到2万元,考虑到受害方是未成年人尽力帮她争取2000元作为补偿。 在与受害方沟通后,调解员又积极跟商超老板及他们的律师沟通,并表示只需2000元就可了结此事。但商超老板表示只愿意出1500元赔付对方。至此,双方虽说在赔偿金额上有一定差距,但差距并不大。调解员一再强调,万一走上了诉讼程序,双方不但要费时费力而且消耗的精力远远不止如此,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事。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调解结果
5月30日,钱大妈和商超代表签署调解协议,商超一次性付给钱大妈人民币2000元作为商超对此次人身伤害的赔偿,今后双方不得以此事纠缠或干扰对方,否则违反方将负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例分析
从该起事故可以看出,家长对小孩的安全教育还是有欠缺,商超及其他室内场所内不得追逐打闹。同时商超也缺乏一定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有小孩在跑动也应该及时制止,以免伤害事件再次发生而带来经济损失和其他麻烦。
原自微庐山网
为民办实事 为民办实事 小孩子自己乱跑摔断了手也要超市赔偿吗 这个应该不怪超市吧 为民办实事 安全最重要 为民办事,是好样的 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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