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
发表于 2021-10-5 17:35:15
提供献血证给院方
万常青
发表于 2021-10-5 17:38:24
你说的不够清楚。义务献血方面,国家有《义务献血法》,各省区市有相应的实施办法。江西省的规定是: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4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的3倍计算,4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而且是先用血再报销(带医院用血费用收据等去中心血站报销)
花木兰
发表于 2021-10-5 21:29:09
不知道
树叶红了
发表于 2021-10-5 21:39:58
不清楚啊
甜言蜜于
发表于 2021-10-6 06:32:00
不清楚
蛋糕麻麻
发表于 2021-10-6 09:39:11
万常青 发表于 2021-10-5 17:38
你说的不够清楚。义务献血方面,国家有《义务献血法》,各省区市有相应的实施办法。江西省的规定是:无偿献 ...
哦哦 你说的比较清楚
蛋糕麻麻
发表于 2021-10-6 09:40:15
庐山小人物 发表于 2021-10-5 15:30
献血三次了
好厉害啊!
灯下漫笔
发表于 2021-10-8 09:11:37
根本没有优先的权利,说着好听,鼓动大众献血,只要出个什么事血永远是给病情严重的病人优先
蛋糕麻麻
发表于 2021-10-10 10:46:57
板凳叔 发表于 2021-10-8 09:11
根本没有优先的权利,说着好听,鼓动大众献血,只要出个什么事血永远是给病情严重的病人优先
是哦!一直以为会优先
陈龙阳
发表于 2021-11-1 12:17:33
没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