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 发表于 2021-10-5 17:35:15

提供献血证给院方

万常青 发表于 2021-10-5 17:38:24

你说的不够清楚。义务献血方面,国家有《义务献血法》,各省区市有相应的实施办法。江西省的规定是: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4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的3倍计算,4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而且是先用血再报销(带医院用血费用收据等去中心血站报销)

花木兰 发表于 2021-10-5 21:29:09

不知道

树叶红了 发表于 2021-10-5 21:39:58

不清楚啊

甜言蜜于 发表于 2021-10-6 06:32:00

不清楚

蛋糕麻麻 发表于 2021-10-6 09:39:11

万常青 发表于 2021-10-5 17:38
你说的不够清楚。义务献血方面,国家有《义务献血法》,各省区市有相应的实施办法。江西省的规定是:无偿献 ...

哦哦 你说的比较清楚

蛋糕麻麻 发表于 2021-10-6 09:40:15

庐山小人物 发表于 2021-10-5 15:30
献血三次了

好厉害啊!

灯下漫笔 发表于 2021-10-8 09:11:37

根本没有优先的权利,说着好听,鼓动大众献血,只要出个什么事血永远是给病情严重的病人优先

蛋糕麻麻 发表于 2021-10-10 10:46:57

板凳叔 发表于 2021-10-8 09:11
根本没有优先的权利,说着好听,鼓动大众献血,只要出个什么事血永远是给病情严重的病人优先

是哦!一直以为会优先

陈龙阳 发表于 2021-11-1 12:17:33

没有优先权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义务献血真的有优先使用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