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必究!即日起至4月30日 九江实施禁火令
当前我市久旱少雨、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森林防灭火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发布禁火令。一、禁火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森林防火区
三、禁止内容: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和玩火;
3.禁止未经批擅自炼山;
4.禁止烧荒、烧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上时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全市厂大于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向九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0792-8221201,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来源:大美庐山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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