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的他们捕杀鄱阳湖候鸟 施毒“杀手”终受惩罚
唐代诗人白居易曾在《忆江南》一诗中吟诵道:“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可以看出,不管在诗人眼中亦或是普罗大众心中,江南风景中最令人魂牵梦绕的是江水、湖水。
在江南的江海湖水中,鄱阳湖算是数一数二的秀丽美景。提起鄱阳湖,你我心里肯定会浮现出这样画面……
(以上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没错,鄱阳湖作为全国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提起这里的时候,我们都会联想到自然界中的候鸟生灵。
每年有几十万只候鸟来此过冬,其中包括全球极危物种白鹤的99%,濒危物种东方白鹳的90%,易危物种鸿雁和白枕鹤的50%,被誉为“珍禽王国”“候鸟天堂”。
(以上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然而,在这片本应纯净的土地上,非法捕杀候鸟的犯罪行为却屡禁不止。
9月23日,记者就在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采访了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毒杀候鸟案件。
有计划作案!觊觎候鸟价值提前设下猎杀“陷阱”
2019年8、9月份,鄱阳湖尚处于丰水期之时,被告人李某火、李某家、李某林、郑某山商议到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蚌湖区域投毒猎杀候鸟。由于候鸟有吃沙子的习性,于是四被告人趁丰水期,共同在蛟塘镇西庙村窑林李村庄附近用沙袋装好几袋沙子,并由李某火开船与李某林一起将沙袋运送至蚌湖区域,投入湖区水中,待枯水期利用沙子搅拌“呋喃丹”(一种高毒性的杀虫剂,又名克百威)投毒猎杀候鸟。
痛下杀手!9只珍贵候鸟命丧鄱阳湖
2019年10月份(农历九月份),蚌湖区域干涸后,由李某林提供毒药“呋喃丹”,四人骑摩托车来到蚌湖区域,将之前投入湖中的沙子与“呋喃丹”搅拌均匀,分区域撒开。四人共同进行两次投毒毒杀候鸟之后,郑某山退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6日,李某火、李某家、李某林三人又三次投毒毒杀候鸟。期间,四人共捡到被毒杀的雁类及野鸭类候鸟9只。
(图为现场发现的克百威包装袋。图源庐山法院)
(图为现场遗留克百威包装袋。图源庐山法院)
法网恢恢!执法人员发现被毒杀的24只候鸟死体
2019年12月13日,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沙湖保护管理站执法人员,在蚌湖区域巡逻时发现有大面积投毒,并发现了24只候鸟死体。经鉴定,其中豆雁11只,灰雁8只,赤颈鸭5只,均为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有22只候鸟死体中检出“呋喃丹”成分。被告人李某火、李某林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家、郑某山到江西省庐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图为现场发现的候鸟尸体。图源庐山法院)
法院判决!四人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9月23日,庐山法院就这起毒杀鄱阳湖候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火、李某林、李某家、郑某山违反禁猎法规,在明知鄱阳湖国家自然保护区蚌湖区域毒杀候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同时并判决四被告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5500元。
(庭审现场。熊媛媛摄)
强化保护!长期不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庐山市毗邻鄱阳湖,位于鄱阳湖西北部,部分辖区属于江西鄱阳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猎杀候鸟的行为时有发生。庐山市人民法院面对非法捕杀候鸟犯罪行为,依法加大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以维护生态平衡和鄱阳湖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打击猎采候鸟的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项工作解决起来绝非朝夕之功,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是需要坚持不懈、艰苦努力的长期工作。我们一起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破坏生态环境,残杀稀有生命,活该,做得好
人心太坏了了
其实也有人悄悄捕猎,只是没人知道而已
抓到了要重罚,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坏事都做
还是会有人捕猎了,只是不知道而已
抓住要严办重罚,为了个人利益破坏生态
抓住必须严惩
下辈子他们会变成鸟
现在的人就个好这口野味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