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人在北京》呼之欲出
《星子人在北京》杂志通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目前已初具雏形,后期的修改正在进行中,预计元旦前后可以展现在各位老乡面前。 太好了,辛苦了。 杂志将充分体现落星墩网站为老乡会提供的网络支持。为了尽可能使得杂志更加精美,我们在版面设计、纸张等方面都按较高的标准来要求,已经超出了以前的预算。得知这一消息后,星子县信用联社除上次支持的3000元外,再增加3000元资助老乡会杂志的印刷。再次表示感谢。
杂志印刷还存在资金缺口,期待有能力的老乡慷慨解囊:) 易律师冒昧打扰有问题请教!
日前办理一笔公司贷款业务:第三方房产开发公司将其开发的未售门面及写字楼作为其关联公司银行借款抵押物!该如何实现抵押!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1 该房产开发公司提供的抵押房产土地证已经抵押给其他银行,
2 提供抵押的房产现在暂时均未出售,但也未办理房产证,因土地证已经抵押固暂不能办理房产证,
3 无证房产在房产局无法办理他项权证,
问题如下:
银行方面可否通过与抵押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房产局备案以将其购入名下方式来获得抵押权!该做法是否合法,能否实现,如何保障银行方面权利!房产局部门是否需要出具承诺?
不知道该问题是否对口您专业,本人诚惶诚恐,请予赐教! 不好意思,确实有点不对口。请咨询盈科房地产开发部主任王龙兴律师:1368109391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