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召开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安排部署会
人社局召开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安排部署会 7月29日,县人社局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人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九江市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和《星子县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精神。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回头看”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会议强调,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回头看”工作负总责。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对开展“回头看”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5年7月29日问下社保局领导,社保职工退休应该怎样认定参加工作的时间。例如某人在B单位办的退休,之前有段时间在A单位做临时工,也有当时劳动服务公司出具的证明,但由于在B单位办的退休,之前A单位的工龄都不算吗?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谢谢提醒。多发些这些信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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