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对上道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进行查处
12月18日,即星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县城销售四轮超标电动车商家进行整顿、清理经营场所之后,对上道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进行查处。这类电动车工艺简陋,车辆无证,无保险,无法上牌,而且此类车辆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妇女驾驶上路行驶,这类人群大多无驾驶证,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同志耐心的对电动四轮车主讲解此类车辆上路行驶的危害
随着年关临近我们警察同志的责任心突然增强了很多! 从源头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太好了,大快人心 太好了,大快人心 几人欢喜几人愁,无钱买马骑毛驴。人穷势弱路也窄,富贵不知贫困难。
民义 发表于 2014-12-18 18:50
几人欢喜几人愁,无钱买马骑毛驴。人穷势弱路也窄,富贵不知贫困难。
你真是有才啊{:soso_e179:}
tianxiaweizei 发表于 2014-12-19 0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真是有才啊
真不忍心看见法律法规只对付于平民老百姓,有权势则一手遮天,逍遥法外。公道在于人心,伤感吟:世上百姓难,人善被人欺。世上百姓苦,世态多炎凉。百姓象根草,风里雨里来。穷多苦多难,怎不知不晓?
民义 发表于 2014-12-19 02:36
真不忍心看见法律法规只对付于平民老百姓,有权势则一手遮天,逍遥法外。公道在于人心,伤感吟:世上百姓 ...
又见弱势群体论,这种车审批的原本是景区观光车,压根就不是老年代步。一款不符合上路要求,不符合销售要求,驾驶员不符合驾驶要求,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交警部门查处属于职责所在,怎么就是穷人无路权啊,这车一般也要2万,真正的弱势群体舍得买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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