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尚庐山(原星子网)

查看: 2102|回复: 4
收起左侧

是个狠人!男子自断两根手指藏冰箱,原因让人目瞪口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5 15:5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为骗取900余万元保险金

黑龙江一男子竟砍掉自己两根手指

并拒绝重新接合……



图片



2019年7月至8月期间,邵某某先后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内的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总保额为900余万元。



2019年8月15日,邵某某向其投保的多家保险公司报案称其在家砍大骨头时不慎将其左手拇指、食指砍断,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伊春银保监分局发现邵某某理赔案中有很多疑点。2019年11月初,伊春银保监分局向伊春市公安局报案,伊春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



在调查中民警获知

图片

图片
邵某某在医院医治时,医生曾告知邵某某其被砍断的手指有再植接合的可能,但邵某某本人及其家属却表示不需要重新接合。



民警在询问邵某某时,邵某某称砍断的手指已经被丢弃。这些有悖常理的话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随后

警方从邵某某家中的冰箱内

发现了砍断的两根手指

经警方鉴定

离断的手指DNA与

邵某某本人DNA一致



民警几次请邵某某详细讲述砍断手指时的姿势及砍击方式,并进行现场情景模拟,结果民警发现按照邵某某所讲述的方式造成的手指创伤面,与邵某某的离断手指创伤面不符。


经研究决定,民警携带邵某某离断手指到哈尔滨市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成伤机制、毒(药)物的司法鉴定。



经鉴定
邵某某的离断手指拇指为锐器二次砍击形成,食指为一次砍击形成,离断手指中留有麻药成分利多卡因。


伊美公安分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邵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此时,心存侥兴的邵某某仍是大呼冤枉,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残手指骗保。

图片


2020年10月30日,伊美公安分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以保险诈骗(未遂)罪移送起诉。2020年12月21日,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邵某某案开庭审理,伊美区人民检查院为公诉机关。

公诉机关认为:

投保人邵某某故意造成自己左手拇指、食指伤残,骗取保险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邵某某未取得保险金,便被伊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现骗保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保险诈骗未遂。

邵某某在公安机关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在审查起诉期间,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于坦白。

建议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邵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法院判决邵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来源  新晚报

1824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星币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2531
发表于 2021-1-5 16:0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这是个孬孬吧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239

帖子

2124

星币

大学四年级

Rank: 17Rank: 17

积分
2987
发表于 2021-1-5 17:4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只能竖起了我的小拇指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42

帖子

1390

星币

高中三年级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1949
发表于 2021-1-5 18:1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诈钱不成丢手指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864

帖子

1436

星币

大学一年级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2064
发表于 2021-1-5 18:37: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下估计超级后悔,可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本站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手机版|小黑屋| 尚庐山(原星子网)

备案报警 赣公网安备 36042702000120号

备案报警

Powered by Discuz! X3.4( 赣ICP备16012230号-1 )

公司名称: 庐山市尚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天湖壹号5号楼C-201至C-206店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