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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
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市直幼儿园):
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全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为1月19日至1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见附件1)。
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民办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于2017年1月21日正式放寒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新学期开学时间:2月13日学校全体教师上班,2月14日学生报到,2月15日正式上课(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
1.各地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科学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关心爱护学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寒假工作。一是要做好期末复习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若遇恶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市教育局将及时对期末考试及寒假放假时间作出新的调整)。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严格试卷保密,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维护教育的形象和声誉。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二是要认真做好试卷评阅、评语撰写、成绩单发放、班级与年级总结等常规工作。要注重贯彻先进的教育理念,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2.各地各校要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妥善安排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因寒假天气寒冷,除适当给学生布置寒假作业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高三年级可以根据教学进度安排,适当安排补课,但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寒假的三分之一(若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精神,则严格按省教育厅意见执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和《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坚决落实市教育局“一评选三治理”有关要求,不得在假期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也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监管职责,对本辖区内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或个人要及时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3.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校内外教育资源,发挥校内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作用,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指导与合理安排学生在假期进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向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及其他文体设施,或适当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及公益活动,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增长知识和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4.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在放假之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特别注意教育学生在假期的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预防传染病、防火防盗、烟火爆竹等安全问题,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本领。要求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及“网吧”活动,不得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做文明的小公民。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并落实责任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校还要利用假期对校园校舍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5.各地各校要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秩序的通知》和市教育局“一评选三治理”等相关规定。任何初中学校均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小升初入学考试,不得以考试的方法选拔新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假期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在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
7.各地各校要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出本地本校的学期结束及寒假工作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 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2. 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
九江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1:
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全市中小学
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1.小学
科 时间
目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元月16日
(星期一) | 语文 | 四至六年级8:20—10:00 | 数学 | 四至六年级
10:20—11:50 | 英语 | 四至六年级
2:00—3:00 | | | | | | | | 2.七、八年级
科 时间
目
日期 | 上 午 | 下午 | 元月16日
(星期一) | 语文
(8:00—10:00) | 历史
(10:20—11:20) | 物理
(2:00—3:40) | 元月17日
(星期二) | 数学
(8:00—9:40) | 政治
(10:00—11:30) | 地理
(2:00—3:00) | 元月18日
(星期三) | 英语
(8:00—9:40) | 生物
(10:00—11:00) | | 3.九年级
科 时间
目
日期 | 上 午 | 下午 | 元月16日
(星期一) | 语文
(8:00—10:30) | 英语
(2:00—4:00) | 元月17日
(星期二) | 政史合卷
(8:00—10:00) | 地生合卷
(10:30—11:30) | 数学
(2:00—4:00) | 元月18日
(星期三) | 化学物理合时不合卷
(8:00—10:40) | | | | | | 4.高一年级
科 时间
目
日期 | 上 午 | 下午 | 元月16日
(星期一) | 语文
8:00—10:30 | 物理
2:00—3:40 | 元月17日
(星期二) | 数学
8:00—10:00 | 历史
10:20—12:00 | 化学
2:00—3:40 | 元月18日
(星期三) | 英语
8:00—10:00 | 地理
10:20—12:00 | 政治
2:00—3:40 | 5.高二年级
科 时间
目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元月16日
(星期一) | 语文
8:00—10:30 | 物理 / 历史
2:00—3:40 | 元月17日
(星期二) | 数学
8:00—10:00 | 化学 / 地理
2:00—3:40 | 元月18日
(星期三) | 英语
8:00—10:00 | 生物 / 政治
2:00—3:40 | 6.全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
科 时间
目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元月19日
(星期四) | 语文
8:30—11:00 | 数学
2:00—4:00 | 元月20日
(星期五) | 理综/文综
8:30—11:00 | 英语
2:00—4:00 |
附件2:
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
星期
周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备 注 | 一 | 13/2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月13日教师上班,2月14日学生报到,2月15日正式上课 | 二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三 | 27 | 28 | 1/3 | 2 | 3 | 4 | 5 | | 四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五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六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七 | 27 | 28 | 29 | 30 | 31 | 1/4 | 2 | 3月29—3月30日高三二模考试 | 八 | 3 | 4 | 5 | 6 | 7 | 8 | 9 | | 九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十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 十一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4月25—27日期中考试 | 十二 | 1/5 | 2 | 3 | 4 | 5 | 6 | 7 | | 十三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5月11—12日高三三模考试 | 十四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十五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 十六 | 29 | 30 | 31 | 1/6 | 2 | 3 | 4 | | 十七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6月7—8日高考 | 十八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6月17—19日中考 | 十九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 二十 | 26 | 27 | 28 | 29 | 30 | 1/7 | 2 | 6月27—29日期末考试 | 二十一 | 3 | 4 | 5 | 6 | 7 | 8 | 9 | 7月3日放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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