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收获
本帖最后由 陈林森 于 2012-4-24 20:05 编辑意外的收获
陈林森
今天去九江出公差,事情办得比较顺利。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
时近中午,趁老板有事,我和同事到对面的九江市新华书店看了一下,心想如有合适的书就买一两本。没想到在二楼某个书架上发现我的书《中国人最常见的病句》,因为装帧与之前不一样,开始我还怀疑是别人写的同名书,取下来一看,作者就是我。这本书封面颜色不同,虽然也是黄色,但色泽要浅一些。封面设计要复杂一些,书名安排在中间,字体也完全不同,作者的名字要比原来突出得多。原来作者名字是五号字,小得不能再小,现在估计是三号字,很显眼。出版社还是中国书籍出版社。这显然是再版。翻到版权页,果然,上面清楚地印着:“版次/2012年1月第2版 2012年1月第1次印刷”。我马上告诉了也在看书的同事,说这里有我的书,并疑惑地说:他们怎么不通知我呢?同事问:出版社是不是要支付新的稿费?我说没有的,当时订了出版合同,里面的条款是严重不平等的。我的27万字的书稿是以每千字50元的低价一次性买断了,第一次出版赠书15本,如果自己要购书,可享受六折的优惠。以后如有重印或再版,出版社每次加赠5本书而已。我再看定价,居然比初版还贵几元钱。
2012年4月24日在九江市新华书店购买自己的书(2012年1月再版)
我决定买一本自己的书,不为别的,只是作为“证据”。在版权页上有联系方式,我回去就和他们联系,讨一个说法。同时还买了一本《现代汉语逆序词典》(华语教学出版社),这是我早就想买的辞书,它对于写作是很有用的。
2008年1月《中国人最常见的病句》初版时的封面
回来后我就根据版权页上标明的总编室的固定电话号码(010)52257143打过去,很快接通了,是一个女性的声音,很温柔。我说我是贵社出版的《中国人最常见的病句》的作者,今天偶然在新华书店发现了我的书被再版了,但我却没有得到通知。按照出版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每次再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5册。但现在离再版时间快半年了,我并没有收到所承诺的赠书。我想咨询一下是怎么回事。回答很礼貌,但她居然说这件事忘了。但她说现在就去向总编汇报,有了答复马上回我的电话。过了一刻钟左右,电话就打过来了。她说明天就把书寄去,要我把通信地址现在就告诉她,她记下来。我问你们是用什么方式寄,她说用快递。我说上次重印,给我寄了5本样书,也是用快递,可是却要到九江市去领,又麻烦又要花钱坐车。她说她问清楚能不能到县城。
这本书是2008年初版的,过了4年以后能有再版的机会当然高兴。可是现在自己的书再版了,似乎和作者没有关系似的。出版合同本来就是霸王条款,但就是这样的霸王条款,出版社都好像不太愿意执行。如果我不是偶然地发现了再版的书,那结果就是不了了之了。作者的书再版,他们应该主动与作者联系,当我打电话询问时,居然说是忘记了。我的精神收获就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主动起来主张权益。
星子的新华书店有的买吗?
蚂蚁 发表于 2012-4-24 2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星子的新华书店有的买吗?
不知道,没去看。2008年,县新华书店对面的私人书店倒是进了这本书的初版本。 应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顶一下。 :victory:关注维权! {:soso_e179:},我也去新华书店看看 陈老师好样的 陈老师,我支持你! 这么黑 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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